2)第二百四十四章 红衣使徒_截取人生,我有一座轮回之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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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着他的脸庞,带来凉爽与惬意,回想几个月前,那大漠内刮着的沙暴是多么骇人。

  狂风裹挟着砂砾吹打在他的脸上宛如刀割,让人不敢睁开眼睛,甚至还得屏息憋气,以免锋利的砂砾吸进心肺。

  这里相比大漠实在是过于惬意了,但是我们每个人都想着回去,仿佛是在“自讨苦吃”。

  相比你也是如此吧,烈怒夫大人。

  您忠诚的达罗夫正在路上,还请稍等片刻。

  乞丐镇内,小乞丐十六久违地洗了一次澡,她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,甚至还用香草擦拭身体。

  她从小到大头一次这么干净。

  十六望着水中自己的倒影,她在思考一个问题——自己这个容貌到底算不算漂亮。

  比起隔壁镇子的大小姐,人家脸庞肉嘟嘟且红彤彤的,还有好看的首饰,令她梦寐以求的凤冠霞帔。

  然而自己瘦不拉几的,脸色也不好,至于首饰,她顶多折根树枝当发簪,仅此而已。

  人与人的参差真大,越想越心烦意乱,越想越不甘心。

  她心烦意乱地将水面搅乱,打散水中的倒影。

  随后她悄悄起身摸回瞭望塔,打算给烈怒夫一个惊喜。

  此时烈怒夫正好在瞭望塔之上,他褪去衣物,运气调息,长出一口浊气,双眸顿时清朗了许多。

  他身上的外伤都已痊愈,唯独胸口处依旧淤积着一块儿瘆人的紫黑血印,颇为扎眼。

  那道血印甚至与心脏一同跳动,多次有向四肢百骸扩散的趋势,然而都被烈怒夫压下。

  如今重中之重就是去掉这块血印,它的位置是如此靠近心脏,尽管有烈日之徽的庇护,但早晚会成大患。

  烈怒夫思来想去,最后心一横,打算着手祛除血印。

  大封这边有句话叫“长痛不如短痛”,与其一直被血印拖累伤势,不如“出点血”让血印彻底消失。

  烈怒夫握住烈日之徽,以前其边缘的锋利处割开血印所在处的肌肤。

  顿时一股灼热炙烤着心头,剧痛相伴而来。

  烈怒夫咬着牙,额头上汗珠涔涔,但手上依旧在用力,直到划开一道相当骇人的伤口。

  他再次调动真气,把丹田内好不容易恢复的那点儿真气全部驱至胸口,将淤积在筋脉内的毒血一并从刚划开的伤口处推出。

  这一过程漫长且苦痛,毒血不甘于就此被挤出烈怒夫的身体,它还在作妖。

  扎根于筋脉,于是它使筋脉剧烈抽搐,那是百倍于抽筋的痛楚,几乎直击灵魂深处。

  烈怒夫口中铁锈味弥漫,想必牙齿已经渗出鲜血。

  这种时候便是比拼意志,他一鼓作气,迎着痛苦而上,心底无声嘶吼着,最后将毒血完全排出,喷血如柱。

  紫黑色的毒血溅在瞭望塔的石壁上,石料被腐蚀得滋滋作响。

  可想而知,这玩意一直留在烈怒夫体内是何其危险。

  烈怒夫再次检查一遍,确认毒血已经排干净,随后他几乎脱力地躺在地上。

  这一幕恰好被十六看见。

  看着烈怒夫狰狞的伤口,十六捂着嘴,反应过来后她当即从自己的衣服处撕下一条布料为其包扎。

  烈怒夫拦住了她,警惕道:“你谁啊?”

  十六闻言,气不打一处来,回道:“我是十六啊!”

  听到她的声音,烈怒夫恍然大悟。

  他看着十六,目光有些呆滞。

  倒也不是说洗白白的十六有多漂亮,只是前后模样一经对比后的巨大反差,带给他极大的震撼。

  美丑之间的界限就是无休止的对比,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。

  如今的十六在烈怒夫看来已经美得足够夸张。

  “看什么看?还不自己捂着伤口!”

  “啊……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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