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3章 梦回大婚时_我夫宇文成都[隋唐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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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晋王府内,香炉半盏。

  袅袅的烟丝就盘旋缠绵而落,像美妓的腰肢。

  晋王可没那么多时间考虑美妓,虽然他极好这个。

  但是在他心里还是没有王位的诱惑力大,所以他总能稳下心神,深谋远虑。晋王遗传了独孤氏和杨家的北周贵族血统,仍然好战,好胜,好追逐,好狩猎。这种心理在夺嫡中,就仿佛所有东西都是皮毛,只有皇位才是肥鹿。

  这时杨广手里正捏着越国公杨素的来信。杨素乃是文帝杨坚的兄弟,伐陈时,晋王杨广,秦王杨俊,越国公杨素皆为元帅。

  在杨广眼里,他这位叔伯既继承了弘农杨氏魁梧强健的体魄,又有经国之才。按理说这种人完全能在杨坚死之后做个权臣,横绝一世,呼之百应。

  但这个人缺一种精气神。换句话说,此人虽想争最好,却不是事事都想争最好,甚至在骨子里是慕强的。要不然也不能连妻子都怕。

  信上内容无非就是,两人南下灭陈时,缴得陈叔宝宠妃张丽华。这张丽华天生媚骨,确实是个鲜美亮眼,美艳绝伦的美人儿。

  杨素见到登时便想纳入私囊,杨广为了迎合他心,为了自己夺嫡的路上多铺一块砖,便大方的允了。

  杨广实则也舍不得,答应的是顺,可之后那几日脑海里老是蹦出来那女人楚楚可怜的眸子,烦扰得他不禁后悔之前的决定。

  可这回好,杨素的夫人乃是北魏郑家的女儿,自小泼辣得很,理起家中事务也极有一套,不知道和杨素是怎么闹的,反正结果便是要把宠姬张丽华送走。

  张丽华这等姿色,即便放在政治逐鹿场上,也是有几番用处的,故而转赠杨广。

  杨广捏着手中的信封,不胜欣喜,喜怒不言语色的他居然嘴角都翘起来了。

  张丽华再貌美勾人,再令杨广魂牵梦萦,终究是个女人,在杨广心里不过是件衣服,只不过是个漂亮的衣服。

  真正让他兴奋的是,杨素既然主动将美人作为利器送到自己这里,这可是个信号,是标标正正得把自己作为晋王党献给了他杨广。

  当时伐陈,杨广文韬武略,和杨素配合极好,将同行的杨俊衬托的什么也不是,就像个草包。

  杨素放言若此子早生二十年,自己无论如何也得跟他结拜成天下血肉兄弟。若不是有血缘在,定是将女儿嫁给他。

  早在当时,杨素亲自提刀上战场,杨广赞道:“清河公真是长江之神啊。”

  杨素此人自负,若是其他人称赞,早就颔首不答表示接受你的拍马。

  可杨广赞道,杨素竟也回赞。

  当时杨广便心中微动,想:成了!若是夺嫡能有杨素之力,真如虎身添翼,千里如跬步也。

  如今天下太平,何等政治场上需要美人为利器?

  自然是有变之时。

  何时有变?自然是东宫易主之时。

  想起那日山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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