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二十七章 回乡_枪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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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掉铸成新的款式,再把那些钻石经过二次抛光打散以后再镶嵌上去,一开始做一个戒指,大哥几乎要从新铸造十几次才会成功,而而不舍的大哥显然是爱上珠宝加工这个行当了,相当有天分的他,在短短几天以内,竟然已经把最基本的加工手法都学了个遍!

  这还不算,因为我抢回来可以融掉的纯金首饰本来就不多,大哥索性将精力和放到哪一批同样是抢劫回来的白银上,于是一件件制作精美的银质物品就出现了。

  我现带着4戒指,一条颈链两条手链脚链,就连肚子上都围着一条女性才会带的肚链,最过分的是大哥强烈要求我去打耳洞,好当他耳环类的模特……我当然不理这个恋物成狂的家伙了,直接露一个后脑勺,不过这仅仅只是噩梦的开始,我衣服所有的扣子,不论搭配与否,统统换成银质的扣子,接下来倒霉的是皮带扣,还有银质烟盒,银质梳子,整整一千发的银质弹头……

  浑身上下银光闪闪的我,似乎将来的职业不是一个抢劫犯,更合适去做专门猎杀吸血鬼的猎魔人,当然,这是在有吸血鬼这种传说中的东西的前提下。

  算了,大哥好不容易也有了一样兴趣爱好,那就随他去吧,他以前只喜欢钱和酒,现在他不喝酒直接把对钱的心思放到金银上,这也让我有了一丝的欣慰,至少他不会再走以前那醉鬼式的老路了。

  就在我觉得无事一身轻,可以好好的静下心向手足学习点东西时,几天都没露面的手足,才突然冒出一句话来“读万卷书,不如行万里路。在国内那一批美械,也是到了重见天日的时候了。”

  不用说,手足又想要折腾我了,虽然我是想那批东西的价值,我也想要为老陈搞一把35年的原版1911:啊,万一去到国内那种高手如云的地方,连骨头能否剩下都是未知数了……

  咣咣咣……

  在这个河蟹年代,以我打遍全港无敌手的身手,能发出这种声音的,除了正在自己打自己的我以外,就不会有其他原因了。足足打了半小时啊!算了……从了手足吧,鼻梁骨都快粉碎性骨折了,带着戒指打人还真是疼啊……

  从医院回来的路上,顺便办理好回乡证和船票,而苛刻的手足在订票的时候插嘴,将时间直接定在了后天,天啊!打了我这么重的伤,好歹也得给我个三五七天休假时间养养吧?

  “幻想是美妙的,但是现实是残酷的。不过呆惯喧嚣城市的你,看到国内大好河山时,你会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。再说了,你难道不想看看我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吗?”

  奇怪……被手足说着说着,我怎么有种归国华侨的恋乡情节?貌似真的要回家一样……怪事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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