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4章 火烧荒地有兔子_吧唧亲一口,糙汉疯了诱哄我回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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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衙门前门的路,是丰耕县的主干道。

  往左走是深山各村,往右走,是隔壁的丰织县。

  林宝初来了这么久,一直在忙地里的事情,都没有机会往衙门右侧的方向去看看。

  地牢就在衙门的右侧。

  因为是地牢,古代人很忌讳,所以地牢旁边方圆一里都没有人种地。

  就那么荒废在那里,杂草丛生。

  不过,经过那场大旱,繁茂的杂草枯死大半。

  即使后来秋雨浸又生了,那些新长出来的野草也被上面的枯草遮挡,活活捂死。

  “趁着今天没什么风,咱们把这块地的边儿收一收,然后直接一把火烧了吧。”

  林宝初很想进去看看这块荒地的情况,但碍于杂草长得比人高,她根本进不去。

  只能先来一把火,把枯草烧了,到时候再看看情况。

  “好。”

  沈戟动作很快,拿着镰刀就开始干活。

  两人从同一个地方开始,分别向两个方向割去。

  沿着村民们的田埂,将野草往荒地里踩,保证一会儿火烧起来之后,不会烧到田里的庄稼。

  两人忙了大半天,连中午饭都没吃,终于割完了这块地的边儿。

  火石子一打,几个起火点一起烧,大片的火就烧起来了。

  “你往前去看过外面的世界吗?”

  火烧着的时候,衙门里会非常热。

  所以林宝初没回去,而是跟沈戟漫步在这条两边都是稻田的乡间小路上。

  她说的往前,是指丰织县的方向。

  这条黄土路的尽头是稻田和大山,他们看不到丰织县,丰织县离他们还远。

  “去过。”

  沈戟轻声和她说自己的经历,“刚开始来的时候,天天都去,后来就不怎么去了。”

  林宝初挺心疼他的。

  年纪还那么小就被丢到这个地方自生自灭,谁受得了?

  “那……你还想回去那个地方吗?”

  她说的那个地方,是指盛京城。

  谈到这个话题,沈戟眼里的光明显暗了暗。

  他故作轻松,“不知道,若丰耕县真如阿宝所说,日后会是山清水秀、如花似锦,世外桃源一般的景色,我就不回去了。”

  离开太久,那个地方早已不属于他了。

  “肯定会的!”

  这一点林宝初还是很有信心的。

  她有种子、有地,还有丰耕县的绝对决策权。

  兴盛丰耕县就只是时间问题。

  “爷——”

  两人正聊着,前方不远处一个骑驴而来的老头,举手冲两人挥手打招呼。

  林宝初疑惑地看向沈戟,“他是在跟你打招呼吗?你们认识?”

  那老头穿着一身铜钱印花金袍,是典型的古代有钱掌柜,或者地主的打扮。

  这样的‘有钱人’,竟认识沈戟?

  “薛伯,您怎么亲自来了?”

  沈戟朝驴上的老头打招呼,接着跟林宝初介绍道:“这是丰织县最大的养蚕户薛伯,是我请他过来的。”

  “养蚕户?”

  林宝初不明白他的用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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