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六十万字,再起航!对大家说些心里话!_美利坚从流浪汉开始逆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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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源太少,所拥有的信息优势难以转化为切实的实力。

  所有复杂化的解释和分析都是耍流氓,真正的底层逻辑从来都是真传一句话!

  “既不合理,也没什么智慧表现。”他这句话让我彻底放下了心理压力,我意识到,这人是个纯逆天懂哥。

  还是那句话,不绿帽不黄毛不喂屎,大家放心。

  本我也承认书到此为止的三个缺点、

  【这个题材,似乎是一个新的领域。如果写好了应该挺有前途的。

  我不知道懂得人多,还是不懂得人多,可结果是,你说的这个建议只会害死我。

  另外,我的认知水平应该和抖音无关,至于网络梗,当你开始瞧不起抖音和网络梗的时候,你的傲慢已经把你困进了认知的囚笼里。

  格鲁对成大器有不屑与唾弃,他认为成大器就是个出卖尊严的狗,靠女人的富贵的可怜男人。

  第二,为了把忒弥尔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更深刻,我写的太极端了。

  这些人每一个都不简单,你们看到现在,会觉得我写的这四个层次依次增高的大佬有任何降智之处吗?

  为了不让他们降智,本书的内容从呈现上,显得即为‘磨磨唧唧’,尤其是成大器和不同人物之间的利益纠缠,写的很细致。

  答:首先,你侮辱了外卖小哥和实习社畜,其次,你所说的见证,七点不允许。

  而丽莎真正第一次把成大器当回事是什么时候呢?大家想一想?

  是丽莎把OC销售的事情搞到危险边缘的时候!成大器当时是帮她解决问题的!

  直到那时,金发白妞才第一次在忒弥尔和成大器之间选了成大器,帮成大器狠狠地平衡了一下他与黑发富婆之间的角力。

  有人说,我把忒弥尔写成了烂裤裆,我承认,这是我的不足。

  至于孙东鑫、忒弥尔,他们对成大器的态度就不说多了。

  整个事件是一个极度有张力的窗口,很多事情交错着揉了进去,我认为展示的还算不错。

  但,另一個问题出现了。

  可他起步太低微了,想借势就不得不和各路比他更强的人打交道。

  除了这三个问题之外,大家觉得我哪里细节还有问题的,可以评论,我是真的会认真考虑要不要改的。

  ——

  最后,本书六十万字了,我先定一个小目标,三月份截止后把字数写到一百万字!

  这四千的话里,我讲了一些从没在书里写过的内在逻辑,实际上,我对每一个重要配角设置了人物PPT,从性格到背景,以及和主角的纠缠,都写的很细。

  他从黑发富婆那里拿的太多了,需要赶紧尽力还,所以,他才会看到格鲁的虚弱就扑上去!

  大器恨格鲁,也不喜欢忒弥尔对自己的不尊重,但他还是要和这些人合作。

  三,把主角吹的很牛逼,各种经验都很牛逼,作者也间接吹自己懂得多。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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